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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正义的理念》
发布时间:2013-08-29
中心研究员王磊、李航与刘民权老师历时将近两年,共同翻译完成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新著《正义的理念》(原名:The Idea of Justice),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书被哈佛大学希拉里•帕特南(Hillary Putnam)教授称为“自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以来,关于正义的最终要的论著”,并于近期被2012年新浪“中国好书榜”选为上榜书目,在当当 网等重要书籍网站也获得了广泛的好评。
在该书中,森批判性地回顾了东西方世界中关于正义问题的思想发展脉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下两个核心问题,即: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正义的理论,以及 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正义理论。关于为什么需要一个理论,即为什么需要超越,而不只是停留在对于不公正的直观感受上这一问题,森的回答是:这是因为我们必须通 过理智的审思来对感官信号进行批判性考察,才能确定我们目睹的悲剧是否可以成为谴责的依据,才能将不可抗阻的灾害与本可预防而未能阻止的人祸区分开来,才 可将我们的视野由对于惨状的单纯观察和施救,转向对于其中不公正现象的深刻分析和解剖。森同时也承认,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诸如歧视、迷信等非理智,但理智的 运用可以消除和减少这些仍然以某种理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非理智。而回避理智的人,往往都是手握公权的卫道士们。这也与森的正义思想,即我们并非寻找绝对的 正义,而是致力于减少明显的非正义是一致的。
关于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理论,森明确指出,正义问题所需要的,是一个关注实际的生活与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制度和规则之上;是一个关注如何减少 不公正,而不是局限于寻找绝对的公正;是一个可以遍布全球,而不只是局限于某个国家边界范围以内;以及一个允许多种不同的正义缘由同时存在,而不是仅仅只 允许一种正义缘由的理论框架。正是这样,森选择从现实切入,通过公共理性的视角在全球范围内来界定正义的原则。事实上,这种基于理性来认识正义的方法论与 世界观并非只是源于西方世界的传统,其在诸如古印度等世界其它地方早已有之;也不仅为人类思想史上唯一的一次选择,因为纵观古今,都可以看到着眼于制度安 排的先验主义与着眼于现实的比较主义,这两种不同观念之间的并存与竞争。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正义的要求,即推进正义所需要的理智是什么这一问题。森指出,思考公正与非公正问题时需要进行客观的思考,而这种 客观性需要依靠理智来进行道德评判。亚当•斯密所提出的“中立的旁观者”为理智提供了一种实现方式,即需要引入远近不同经历的多种观点和视角,通过站在 “一定的距离之外”,来审视自己的感受。这就使得公正的原则可以具有多样性,而不必根据刚性的单一原则来确定;也使得我们可以通过理智来审视包括情感在内 的许多不同缘由,以寻求尊重与包容,从而避免理智沦为草率且不当的自负,或是局限于冰冷无情的算计。本书的第二部分是关于推理的形式,也就是上文所提及的 理智的思考可怎样进行。首先是理智思考的视角。由于我们所能看到的事物,与我们站在何处,想要看到什么是相关的,因此,在政治和道德评价中,就需要特别注 意所处位置对于我们所作的判断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森提出,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地选择比较对象,而不是先验主义的乌托邦理想,来尽可能地避免位置产生 的局限对我们判断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开放的中立性,来最大限度地拓宽我们的视野。第二,理智思考的内容究竟是什么。与理性选择理论将行为的所有动机都归 于追求自身利益所不同,森认为,我们可以更广阔的视野和更有说服力的方式来描绘理性选择,即将我们的选择置于一种可持续的理智思考的基础之上。因此,理智 思考,或者说广义的理性实际上是一种相当包容的准则,它可包括多种不能“合理地拒绝”的缘由。
本书的后两部分是关于正义的实质内容。在第三部分中,森分别从自由,以及与自由相联系的可行能力一方,和以资源与幸福为代表的另一方,来考察他们各 自作为正义标准的优劣。森指出,在评价我们生活的时候,我们有理由不仅只对能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发生兴趣,而且也关注在不同生活方式之间选择的自由。例如, 对于所遭受的剥夺产生的适应性,会使得长期受剥夺者并未对其实际遭遇的困境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在评价社会制度的时候,对于自由的考量应被给予实质性的 关注。可行能力就是这样与自由和正义联系在了一起。本书的最后一部分是关于正义的实现方式,即作为公共理性的民主,和作为自由主张的人权在全球范围内的实 现。人权是一种关于自由,而并非利益的道德主张。一项可持续的道德主张所要求的,是当其他人在中立的基础上对这些权利主张进行审思时,普遍认识到支持这些 权利主张的道理之所在。因此,与作为公共理性的民主一样,推动人权道德的方式和手段不需要仅仅局限于制定新的法律。而无论是作为公共理性的民主,还是作为 自由主张的人权,都必须通过超越国界的开放审思来获得客观性,而这也是本书正义理论的核心特征。在这个意义上,全球范围内的民主和人权不再需要以一个全球 性国家的存在作为其产生的前提,也不再是遥遥无期的事情。由于沟通、倡导、报道,以及在这些基础之上的公众讨论,使得既包容又严格的正义理论的基本框架成 为可能。
纵观全书,森正义思想的核心,乃是开放的中立性、缘由的多元性,以及方法上的比较性。这种基于动态社会观的正义理念,是对于传统的公式化正义标准的 重大突破。这对于时值社会经济深刻转型、社会与文化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公共视野的我国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森也欣然为本书中文版的出版作序。本书 出版后,《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主流报刊陆续发表书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王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