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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Mirrlees:气候变化的干预:政策和数字

发布时间:2007-11-26

2007年11月15日,北大经济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 “环境与发展系列讲座” 第十四期,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James Mirrlees教授进行了题为“气候变化的干预:政策和数字”的演讲,与北大师生共同探讨控制气候变化的问题。
 
    “全球变暖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政府、公众和环境组织的关注,也引起了国家和地区间的一系列的经济政治问题。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国政治经济界讨论温室气体排放份额的地区交易,也常听到应向汽油这些产生温室气体的商品征收多少环境税的争执,这些都是常常出现在报纸头条的重大问题。那么,这些做法的前提是什么?”James提出,面对全球变暖的危急形势。温室气体可允许排放量的确定是一切解决方法的前提和关键。
 
    近二十年来,全球气温升高的幅度抵得上过去的几百万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台风、水灾等气候灾难,使得无所顾忌地排放温室气体不像工业革命的早期一样,不再是划算的行为了。“我们必须把排放看作一种伤害,对环境、更是对人的伤害。”James说。“按照理想情况,谁伤害了他人应当给受害者等值的或者更多的赔偿,但是首先这样做成本太高,另外这种全球范围内的利益转移也不现实。但这种理想状况可以为我们的动机和出发点提供正确的依据,来设计更加现实的解决模式。譬如我们开车,造成了海平面升高、沿海房屋淹没。我们每人直接交钱给那些沿海居民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通过在汽油中加税来控制尾气排放行为。多少排放量是可允许的,直接决定着我们要在汽油中加多少税。” “我们必须确定,我们的地球还允许我们排放多少二氧化碳,或者说,排放多少二氧化碳是合算的。这是问题的前提,确定了排放量,才可能谈如何分配,比如份额交易;或者讨论怎样有效控制排放,比如加税。”
 
    “排放量如何确定呢?”James列出了长长的公式。James介绍,地表平均温度与二氧化碳水平基本呈正比,有数据显示,现在世界平均温度升高2摄氏度,世界GDP将会减少3%,温度升高6摄氏度,损失则会达到惊人的10%。长期来看,这些数字仍然低估了海平面上升的威胁,也忽略了死亡和社会混乱带来的无法估计的损失。将单位排放的物质损失与社会从排放中得到的福利相减,就可以得到温室气体排放的边际成本,从而计算出较为“合算”的排放量。用对燃料使用者征收的税收,我们可以补偿温度升高造成的损失。 我们可以用燃油环境税在适当的地方种一定量的树,以吸收掉与这些燃油环境税相应的温室气体,从而达到环境的平衡。”
   
    这只是最简单的模型,不是一个可以长期平衡的等式。研究显示,温度短期内升高2.5摄氏度以上,成本会上升;并且随着排放的积累,有理由对100年或200年之后的负面影响加权。“并且”,James说,“单就种树来讲,我们就知道,地球上不可能留给我们那么多空间来永远地把树种下去。”
    但现在的关键并不是未来怎么办,而是当前的措施远远达不到效果。“现在排放的实际成本征收得太低。美国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平均量需要一片1,000,000平方公里的森林才能吸收,而现在美国人一年支付的排放税,只能种900棵树。”James谈到,我们并不是生活在一个联合的地球村里,不同的政府有不同的政策,而每个独立的行政主体都会估计别的国家会怎样排放,从而决定自己的排放量的。James介绍道,目前的在国际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有:1、不能合理的越界收税;2、经济和环境补贴无法真正地实现;3交易市场不开放等。